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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工作稳步推进:思明、湖里两区全年预计征收3000万元
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,《厦门市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》自今年实施以来,全市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稳步推进。
所谓土地收益金,是指在以“划拨”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,以营利为目的将房屋出租的,房屋所有权人要按租金的一定比例,把部分收益上缴国家;此外,以“出让”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如果土地出让合同已经约定了建成的房屋原则上是“自用”而不能出租的,如果有出租的情况,那么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也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上缴。
据介绍,我市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工作重心在思明、湖里。这两个区划拨土地多且比较分散,宗地历史情况复杂,在确定用地单位及土地性质上存在较大困难。近一年来,国土部门通过电话联系、查档、实地勘察、大数据技术运用等方法,提高了征收效率。
截至目前,思明、湖里已核准应收土地收益金金额约2289万元,预计两区全年可征收土地收益金约3000万元。
(新媒体编辑:沈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