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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男子,从台湾采购烟酒、化妆品等货物后,专门组织人员,通过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,偷偷带到大陆销售。近日,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走私普通货物案。
本案共有9名被告人,检察机关指控,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,被告人陈某帆根据大陆买家的订货,在台湾采购烟酒、化妆品等货物。之后,陈某帆亲自或者通过被告人叶某等人,把这些货物伪装成旅客自用物品,逃避海关监管,先后从上海、厦门等地携带入境。这些货物走私入境后,销售给被告人饶某、黄某、张某等大陆买家,再对外销售。
被告人 张某:一开始就是每次拿个几百块钱,一两千块钱这样子,然后发现说货都是真的,然后产品质量也都挺好的 后来就是逐步逐步给我们供货。
经过海关核定,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,被告人陈某帆本人或者组织他人走私货物137趟次,偷逃应缴税额超过443万元。检察机关认为,9名被告人逃避海关监管,走私货物入境,都应该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目前,市中级法院涉台庭还在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。
(新媒体编辑:沈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