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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女子,冒用他人身份信息,骗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来透支消费。在银行催收欠款后,女子都拒不还款。近日,集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。
被告人林某今年40岁,之前经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。因为经营不善,林某欠下不少债务。2006年8月到2008年6月期间,林某冒用一名初中同学的身份,先后向5家银行申请了5张信用卡。得手后,林某就使用这些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。
被告人 林某:前面几年是正常归还的,到后面,因为欠的钱越欠越多了,确实也还不上了,所以就逃离了厦门。
截止到2010年2月,林某共透支了29000多元。此后,五家银行多次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,向林某催收欠款,但已经逃到广东的林某都拒不还款。今年4月,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集美法院认为,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,并进行透支消费,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。法院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两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