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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日下午,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2次主任会议,研究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的议题。
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主持会议。
会议听取了《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(草案)》(一审)、《<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>修正案(草案)》(一审)、《<厦门市砂、石、土资源管理规定>修正案(草案)》(二审)、《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(草案)》(四审),《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》执法检查情况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、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情况,以及有关人事事项等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。
会议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,此次常委会会议将于4月21日召开,会期两天。
热词: 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 第62次 主任会议